欢迎进入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
今天是
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实习实训部
安全教育 您的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学教辅机构 > 实习实训部 > 安全教育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022-06-09 16:39:01 返回列表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实践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法规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实训中心主任安全职责
  1.实训中心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院负责,须严格执行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2.经常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四防”安全教育,督促他们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因客观因素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领导书面汇报,以求得到解决。
  4.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贵重仪器设备、材料,进行分类贮存,做到责任到人,严格危险物品管理及使用制度,控制领用数量,掌握危险物品的使用情况。要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使用剧毒药品,严格审批制度。
  5.确定安全检查员(应相对稳定),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6.有案情发生时,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并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提供情况,协助查破。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二)实训中心工作人员安全职责
  1.实训中心工作人员对实训中心主任负责,并服从其领导。
  2.必须熟悉危险物品的化学性质和仪器设备的性能,严格遵守本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和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危险物品领用保管制度,确保安全。
  4.协助教师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电、气、水源是否切断,并做好安全记录。
  5.对实验室内一切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禁止乱拉、乱接和超负荷运行,电源线路、电源开关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做到安全用电。
  6.熟悉本实验室安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懂得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三)实训课教师安全职责
  1.切实按实验指导书指导实验,严格要求学生共同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
  2.认真检查实验准备工作,包括所需仪器和实验材料,防止使用、操作带有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
  3.实验前,必须给学生讲清本实验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等。实验过程中,认真检查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操作的应及时纠正。
  4.学生实验完毕,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杂物,凡属危险物品应按规定交回,专人收管,并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的电、气、水源关闭情况。
  5.对实验所用大型设备,按管理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如有损坏,及时通知该仪器主管人员组织维修。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二、实验室安全规则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各级主管领导负责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安全法规、制度。实行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应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和安全教育,始终把实训教学安全放在首位,树立“安全第一”的高度责任意识,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相关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在上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特别是要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排除。课前,首先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训教学相关管理制度,特别是实训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并做好图片及文字记录。
  (三)指导教师要认真做好上课、下课人数清点和课中抽查等考勤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要安排好工位,在实训教学中加强巡回指导,杜绝学生串岗、违规操作等现象。
  (四)使用转动机械,不得戴手套作业,长头发的男同学和女同学要戴帽子。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准用钢丝代替保险丝;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要专人负责,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和电热设备。
  (五)在实训教学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和财产等安全事故,指导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将安全事故降低到最小程度,迅速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现场救治,根据需要及时送医检查治疗。并及时向法制安全处、实训中心、系部报告(小事故在1小时内,大事故在15分钟内),不得迟报或瞒报。对受伤学生和相关的责任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来校协调处理就医和责任承担问题。在教学安全事故责任未认定前,受伤人员的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由学校垫付,责任认定后再行结算。
  (六)教学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成立由分管安全的校领导牵头,法制安全处、实训中心、专业教师参加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国家公安和安全生产部门调查处理。相关教师、班主任、学生和管理人员要配合学校或公安、安全生产部门对教学安全事故的调查,客观如实地反映情况。
  (七)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八)实验室对自燃、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危险品要加强管理。使用剧毒药品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两人领取,领用数量应用多少领多少,对用余的危险品应及时交危险品仓库暂存,严禁存放在实验室内。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专人负责管理。
  (九)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必须首先讲清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再进行实验。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凡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十)对于易燃、有毒气体钢瓶和压力容器,应严格按规定存放于专门地点,用后及时关闭阀门开关,严禁违章操作。
  (十一)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经常检修、维护线路以及通风、防火设备等。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及未经批准动用明火。
  (十二)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必须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二维码
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校办电话:0713-8877628 (含传真)    招生电话:0713-8877668 校长信箱:hbyjglxy@163.com  纪委信箱:hgzzjwxf@sina.com  举报电话:0713-8617517 网站投稿信箱:hbyjglxyxcb@163.com 地址:黄冈城东新区南湖工业园南湖路11号 Copyright © 2022 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20220042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