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方针、思想政治工作决策,推进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加强作风建设,推进清廉校园建设,完善学校监督检查制度,构建监督检查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对象:
学校各部门、全体教职工(在编和聘用人员)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全体教职工出勤到岗情况(以办公室考勤情况为依据,主要考核无故缺勤、旷工、重要会议活动考勤、网络舆情处置、宣传教育、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学校督办工作完成情况等);
2、全体教师师德师风情况(以教务处检查考核结果为依据,主要考核是否发生教学事故、教师师德师风、教师课堂教学纪律、各类监考安排及工作落实情况);
3、班主任、学管人员月度工作情况(以学工处、系部考核情况为依据,主要考核班主任、学管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班级学生违纪违规情况、学生安全情况、卫生责任区卫生情况、学生就寝情况);
4、学校后勤服务保障情况(以总务处检查结果为依据,主要考核食堂超市食品卫生情况、校园用水用电情况、水电维修情况、保洁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学校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
5、学校治安情况(以法安处提供检查情况为依据,主要考核校园安全情况、处置校园学生矛盾纠纷情况、校门口安全秩序等);
6、财务、项目情况(年度预决算等公开情况、报账服务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后勤集团账目监督检查情况);
7、学生管理工作(以学工处考核为准,主要考核学生保险、资助工作、学生社团建设和活动、学生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学生违纪违法情况);
8、招生就业处学生实习工作组织情况(以系部和招就处提供情况为准,主要实习学生人数、实习地点、实习带队老师相关工作和待遇情况、有关实习网络舆情的处置、信访工作的处置);
9、实习实训、招生就业、开放教育工作(电大工作部招生及其他服务情况、培训人员安全情况、3号学生公寓管理情况);
10、2021年制定的部门目标责任书、学校每月调度会的工作安排等,其他按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
三、监督检查办法;
每月由校纪委派专人对以上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全校通报。
四、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视情节轻重分为三种,分别为约谈提醒、年度考核扣分、一票否决。
部门:被通报二次的部门,由分管领导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被通报三次的部门,由校纪委约谈,部门年度考核扣1分;被通报三次以上的部门,校纪委将对部门年度评优评先行使一票否决权、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扣0.5分,同时通报事项列入校纪委督查事项,并按照《黄冈市中等职业学校(集团)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试行)》执行,督查事项可跨年度惩戒。
在编人员:通报两次普通教职工由部门负责人约谈、中层干部由分管领导校进行约谈;通报三次普通教职工由分管领导约谈,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扣0.5分,相关资料报校纪委备案;通报三次以上校纪委将对其各项评优评先给予一票否决,当年职称评聘等扣0.5分。
聘用人员:通报两次由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三次建议由分管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并将约谈内容报校纪委、人事处备案;三次以上校纪委将向学校党委建议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按照聘用合同处理。
五、组织实施要求
1、为保证日常监督检查落实落地,该项工作由校纪委牵头,学校党办、人事处、质管办负责落实,每月抽查由一名校纪委干部、一名支部纪检委员、一名支部组织委员共同完成。
2、相关考核部门、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态度进行每月考核,若相关考核部门未按校纪委要求提供每月考核情况或者做老好人,考核不分等次或者考核只有好和中没有差,该部门月度考核抽查将视为未开展,做通报处理。
3、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由校纪委负责解释。